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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氟噻唑吡乙酮等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1-14 14:2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386 原文:
核心提示:2020年11月1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生食发1116第1号公告,修订氟噻唑吡乙酮、氟唑菌酰羟胺等4种农药,泰地罗新和那罗星2种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2020年11月1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生食发1116第1号公告,修订氟噻唑吡乙酮、氟唑菌酰羟胺等4种农药,泰地罗新和那罗星2种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其中,氟噻唑吡乙酮在水芹中的限量标准,嘧螨醚在小卷心菜、茶叶中的限量标准部分残留限量于2021年11月16日起实施。其余农兽残限量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部分限量标准如下:

序号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修订后最大残留限量

修订前最大残留限量

备注

1

嘧螨醚

卷心菜

0.3ppm

0.1ppm

 

小卷心菜

0.01ppm

0.1ppm

2021年11月16日起实施

茶叶

3ppm

5ppm

2021年11月16日起实施

其他香料

1ppm

0.7ppm

 

2

那罗星

牛肉、牛脂肪、牛肝脏、牛肾脏、牛可食用部分、乳

0.03ppm

0.03ppm

 

3

泰地罗新

猪肉、猪脂肪

0.6ppm

0.01ppm

 

猪肝脏

5ppm

0.01ppm

 

猪肾脏、猪可食用部分

10ppm

0.01ppm

 

 
  
日期: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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