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定义和适用范围(含有牛、羊、猪或禽类来源的成分,经过热处理、供人类食用的产品,罐头和经UHT工艺处理的产品除外);
2. 规定上述产品进口到智利时需要提供出口国主管部门签发的双语卫生证书(出口国语言和西班牙语);
3. 卫生证书需注明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运输温度、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证明部分还应确认含不同动物源性成分的产品加工工艺(包括加工温度、时间、水分活度、PH等参数的组合)、来源动物的疫病疫情状况、生产企业资质等方面符合智利官方的要求;
4. 规定了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运输要求。
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