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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23 14:3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506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7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7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食用昆虫的重金属限量。
 
  2. 修改兽药标准适用方法:对畜产品(牛、猪、鸡、牛奶、鸡蛋)和水产品(鱼类)中部分未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实施肯定列表制度,适用统一限量(0.01 mg/kg以下)。低浓度也能对人体产生影响的生长辅助剂(用于促进生长、增加体重等使用的成分等)、类固醇性抗炎症剂则适用“不得检出”的统一标准。
 
  3. 修改食品原料列表。
 
  4. 修改腈菌唑等9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1年2月22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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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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