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加强进口澳大利亚原木大麦检疫的警示通报(动植函〔2020〕7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1-01 08:4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882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海关从进口澳大利亚原木中检出南部松齿小蠹 Ips grandicollis ,从大麦中检出硬雀麦Bromus rigidus等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已暂停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原木进口,撤销澳大利亚EMERALD GRAIN AUSTRALIA PTY LTD大麦企业的注册登记。相关情况已向澳大利亚主管部门通报。
  近日,中国海关从进口澳大利亚原木中检出南部松齿小蠹 Ips grandicollis ,从大麦中检出硬雀麦Bromus rigidus等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已暂停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原木进口,撤销澳大利亚EMERALD GRAIN AUSTRALIA PTY LTD大麦企业的注册登记。相关情况已向澳大利亚主管部门通报。

  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加强进口澳大利亚原木、大麦检疫的警示通报:

  一、各海关暂停受理2020年10月31日(含)后启运的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原木和EMERALD GRAIN AUSTRALIA PTY LTD企业的大麦报关。

  二、要加强对进口澳大利亚原木和大麦检疫,重点关注林木害虫、杂草籽、植物病害、软体动物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查验和实验室检测鉴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署。总署将对各海关有害生物检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预警措施。

  三、要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进口企业。

  四、本警示通报在解除前一直有效。
日期:2020-11-01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