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2020年10月13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0/1427号条例,将(EU)2015/83号实施条例规定的对我国产味精的反倾销税征收范围扩大到以混合物和溶液形式存在的味精产品(味精干物质含量50%以上),具体产品编码包括21039090、21041000、21042000等,反倾销税税率为33.8%到39.7%之间。该条例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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