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之间,新加坡食品局在Ibrahim Bin Jantan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货物中发现了645公斤未申报的加工食品、147.6升未申报的矿泉水、257.64公斤未申报的的肉制品以及175公斤未申报或申报不足的新鲜水果。目前非法货物已被没收。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非法进口肉类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所有进口新加坡的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只有持有执照的进口商才可以进口食品,且每批货物都须申报并附上有效的进口准证。此外,肉类及其制品只能从SFA认可的海外来源进口,以确保食品安全。
非法进口新鲜水果、蔬菜、肉及肉制品,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美元,或最长三年监禁。非法进口加工食品,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美元,如其后被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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