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了“在旋毛虫项目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在猪肉产品可追溯和保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允许对其进行进一步分割”的规定;
(2)关于出口到欧盟的猪肉卫生证书应加注已对旋毛虫项目进行检查的要求已在其他法规体现,因此删除(EU)2015/1375中相关要求;
(3)修订了猪肉产品旋毛虫项目的检测方法。
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0年8月14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2189-Revision-of-Trichinella-detection-method-and-import-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