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4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制定一氧化二氮用容器的生产标准:只有在容量达到2.5L以上的高压金属制品容器中才能充填一氧化二氮。
2. 新设定氨气的标准及规格,氨气的用途为制造溶剂及酸度调节剂。
3. 修改偏磷酸钠等12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规格试验法。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