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0号告示,修改《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理调整设施标准:为了使经营者可以根据生产工厂的特性,决定不同的温度、湿度调节方式,提供了豁免协作设施安装义务的举例,明确规定照明的最小亮度及工序之间的设施布局等相关用语。
2. 制定GMP适用企业的临时评估依据:在调查、评估GMP适用情况时,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实施调查、评估。在对违法企业进行调查、评估时,可以进行定期调查、评估和另外的临时评估。在对HACCP适用企业进行GMP评估时,可以与HACCP的联合评估或评估结果。
3. 制定为了取得健康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进行GMP评估的程序、方法及划分评估表:为了取得健康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而进行GMP评估时,使用单独的评估表,进行是否具备优秀设施及参考线等GMP运营基础和运行能力的评估,在该企业可以生产健康功能食品后,增加GMP运营、管理评估,制定相关程序。
4. 在定期复审依据条款中删除《行政管制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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