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出口政策措施
11月1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海外工厂的设立运营者妨碍或逃避海外工厂的实地考察时,韩国将采取停止进口相关食品等的措施。在进口、销售畜产品时,删除向餐饮业经营者等发放包含肉类种类等内容的交易明细的规定。登记为优秀进口企业者,在最近3年期间每年进行5次以上进口申报的产品,最近3年间检查结果没有不合格记录时,则可以豁免材料检查或现场检查。
俄罗斯对我国山东龙口某水产企业产品实施临时进口禁令
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11月19日消息:该局18日发布的 № .ФС-АР-7/3133-7号指令,宣布自2019年12月3日起对我国山东龙口某水产企业产品实施临时进口禁令。
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11月19日消息:该局18日发布的 № .ФС-АР-7/3133-7号指令,宣布自2019年12月3日起对我国山东龙口某水产企业产品实施临时进口禁令。
2019年11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196-2019号文件,更新进口供人类食用的蜜饯和腌制蔬菜产品的文件要求,主要涉及HS编码为0904、2002、2003和2005的产品,在进口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验证货物是否在商业上装罐、装瓶或装袋。此次进口条件修订自2019年12月5日起生效。
11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检查命令:对于进口的大麦芽(嫩芽)粉末产品,进口商可以自行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并进行进口申报。该检查命令将于11月25日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有:▲(对象国家)所有进口国▲(对象产品)含大麦芽(嫩芽)粉末50%以上产品▲(检查项目)金属性异物、大肠杆菌等。
据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验监督局(Rosselkhoznadzor)11月19日最新消息:在此前该局与中国香港食品安全主管当局进行多次谈判、俄方提交大量兽医审核材料及香港地区主管当局对俄罗斯禽肉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中国香港地区食品安全中心和食品环境卫生署昨日正式致函Rosselkhoznadzor,批准俄罗斯联邦全境禽肉制品可输出到该地区。
二、出口违规通报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9年第46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3例。据通报,不合格黑胡椒产品来自西班牙,在我国加工生产;不合格儿童竹杯已分销至奥地利、德国、荷兰、波兰和英国。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充分了解进口国对产品的要求,注意食品中致病菌的存在以及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11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进口销售企业YS(株)从中国进口、销售的“冷冻蜗螺肉(煮)”中检出铅超标,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相关所有产品。该产品中检出铅3.6 mg/kg,在韩国,该类产品中铅的标准为2.0 mg/kg。召回对象:生产日期标示为2019年5月14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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