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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21 08:5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齐晓娜    浏览:204 原文:
核心提示:11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2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等检查的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2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等检查的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豁免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的申请程序:根据《进口食品等检查的相关规定》第7条的2(豁免检查程序等)制定登记为优秀进口企业者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在通关阶段不仅可以豁免基本的随机抽样检查,还可以豁免材料检查及现场检查的相关规定及具体程序。
 
  2. 删除现行法规中的第6条。
 
  3. 根据《食品法典》的修改事项,修改法规中的相关语句。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12月10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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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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