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主要内容有:▲对于和通关不合格食品相同的已通关食品,采取迅速召回措施。 ▲新设定互联网代购经营者的遵守事项。▲明确规定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关措施的时间(退运、销毁)为1年。▲修改对与事实不符的进口申报的处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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