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出口政策措施
印度发布食用块菌种类清单
2019年7月1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 1-1765/PSSAI/imports/2018号文件,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条例第2.3.62条制定了“食用菌产品”标准。该标准目前没有提供具体的食用块菌种类清单。
2019年7月1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 1-1765/PSSAI/imports/2018号文件,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条例第2.3.62条制定了“食用菌产品”标准。该标准目前没有提供具体的食用块菌种类清单。
7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拟制定《进口食品等检查命令相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进口食品等命令检查对象的范围。▲检查命令指定及解除程序。▲进口商的检查命令履行程序。▲检查机关的检查命令不合格产品的报告程序等。进口食品等检查命令是指对于多次不合格或可能有危害的进口食品等,进口商要提交检验机构的试验、检测报告的制度(目前执行该制度有熏制干鱼肉等13种产品)。
俄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19日新闻报道:据该局第FC-AP-7/2971-7号及FC-AP-7/2971-2号指令要求,对来自山东龙口的2家水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控制。
7月2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724第1号通知,强化对中国产枣中唑菌胺酯残留量的监控检查。基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712第1号)监控通知,对中国产枣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枣中唑菌胺酯残留量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
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19日消息:近日该局圣彼得堡、列宁格勒及普斯科夫地区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分局在俄圣彼得堡港口对来自中国的50.5吨原条秋刀鱼进行了动物卫生检疫检查。经查,该批秋刀鱼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当局签发的预先通知文件。在进行人工抽检过程中,兽医和植物检疫地方分局官员发现某些纸箱表层附有“中国台湾地区制造”的信息被人为机械删除。据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兽医卫生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该批秋刀鱼将被退运回中国。
二、出口违规通报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有生鲜圆葱、花生和生鲜可可豆等。
不合格出口食品包括味十三香、乌龙茶和冷冻小龙虾等,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9年第29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7例。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产品中生物毒素的存在以及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不使用欧盟未授权物质,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