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9年4月23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通知,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草案,修订要点如下:
一、增修订阿巴汀等三十四种农药二百四十八项残留容许量。 (第三条附表一)
二、增列杜兰小麦归类于麦类及荞麦于杂粮类之规定。 (第六条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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