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钢铁路和包头市昆北街道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当地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措施。疫区内应扑杀生猪扑杀完成后,经6周以上连续监测排查,疫区内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1月28日,呼和浩特市兽医部门和包头市兽医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疫区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和实验室检测,验收和检测结果符合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有关规定,上述非洲猪瘟疫情已被扑灭。当地政府于1月30日零时正式对疫区解除封锁。农业农村部要求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继续加强疫情监测排查,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再次发生。
农业农村部1月29日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报告,经评估验收合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