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6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25号公告,拟修改《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定确认防止出口企业重复注册相关规定。
2.水产品净含量检查主体由进口管理部门改为进口管理部门或分析中心等。
3.新设流通管理对象食品检查结果通报等公文格式。
4.反映《食品法典》的修改事项,对相关修改事项进行整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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