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该局要求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站位,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严防染疫猪肉等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强化市场监督检查。该局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商超等食品经营场所以及餐饮服务等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猪肉经营者的备案许可资质,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经营使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生猪产品。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该局要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农业部门开展疫区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排查工作。一旦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者发现来自疫区的猪肉等生猪产品,要立即封存,并通知农业部门采样检验,根据检验结果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局食品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