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6月4日开始,该部门对煮熟虾进行随机密封检查以确保产品满足进口要求,进口条件为:
虾肉中蛋白质须凝固(没有生虾肉残留)、须随货附有主管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并证明第一条要求;
产品在指定地点接受检查,必须符合虾和对虾产品的2.5级要求;
提交检查时需填写检查申请表格并通过电子发送给货物所在地的部门,被检查货物须保持密封完好;
两名检验员将实施全程检查,检查持续时间至少为四小时,具体取决于要检查的产品数量和要采样的批次数量;
在检查期间将采集产品样品,相关部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不合格的进口煮熟虾产品将按要求采取销毁等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