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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6-02 08:1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38 原文:
核心提示:2018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44-2018),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从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起,该部门将对进口煮熟虾实施随机检查(在封签完好情况下),以保证煮熟虾符合现有的进口条件。
     2018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44-2018),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从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起,该部门将对进口煮熟虾实施随机检查(在封签完好情况下),以保证煮熟虾符合现有的进口条件。进口条件要求为:煮熟虾肉中的所有蛋白质都已凝结并且没有生虾肉残留;所有的货物都应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证明上述内容的健康证明。进口商等必须确保提交检查的所有熟虾货物保持“密封完好”,直到检查员提供批准并开封,不符合要求的煮熟虾必须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销毁或煮熟等。
日期:2018-06-02
 
 地区: 国外 澳大利亚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标准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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