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商业日报》消息,为加强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弥补假冒伪劣商品走私以及逃税等管理漏洞,肯尼亚税务局和肯尼亚标准局近日规定,从今年三月份起,所有混装货进口商,无论通过空运还是海运,都必须在肯尼亚税务局(KRA)和肯尼亚标准局(Kebs)登记。根据这一新的规定,所有混装货物在进口至肯尼亚之前,都必须经KRA和Kebs指定的代理机构在原产地接受检验,取得检验证书。
肯尼亚目前指定了5家代理机构,其中中国的机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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