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通报时间 |
通报国 |
通报产品 |
编号 |
通报原因 |
销售状态/采取措施 |
通报类型 |
2017-6-27 |
拉脱维亚 |
脱水胡萝卜 |
2017.0918 |
未标注亚硫酸盐 |
官方扣留,限制入境 |
信息通报 |
食品过敏源是指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亚硫酸盐是过敏原的一种。
食品伙伴网提醒,按照欧盟地区对过敏原的标注要求,浓度大于10 mg/kg或10mg/L的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以SO2计)为过敏原,需要在标签中体现。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