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窝一直以来就是滋补佳品,然而,由于其可能携带有害生物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却是禁止携带入境物品。个人携带的散装燕窝因来源不明,其加工过程还可能埋下食品安全隐患。质检总局出台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农业部和质检总局发布的《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将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列为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物品。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要及时了解我国禁止携带入境产品名录内容,熟悉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携带、邮寄名录所列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共同维护国家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同时也避免个人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