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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甜”或藏玄机 黑龙江一白酒检出甜蜜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6-19 17: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浏览:366  原文:
核心提示: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19日通报,黑龙江省庆安源升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源升河米香型白酒检出甜蜜素,与其一同被通报的还有黑龙江省庆安银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米酒,其酒精度不达标。
    食品伙伴网讯 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今日(19日)通报,黑龙江省庆安源升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源升河米香型白酒检出甜蜜素,与其一同被通报的还有黑龙江省庆安银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米酒,其酒精度不达标。
 
    据不合格名单显示,这款源升河米香型白酒是由庆安天一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资料显示,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而价格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甜蜜素在白酒中属于不得检出项目,但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绵甜”口感,违规在酒中添加甜蜜素。
 
    另一款大米酒则是由庆安县东华怡超市销售,其酒精度检出值仅为29.4%vol,与标准规定的40±1.0%vol相差甚远。
 
    据悉,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同时,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25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黑食药监应急〔2017〕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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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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