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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禁止豆制品以乳制品名称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6-16 09: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安然    浏览:554  原文:
核心提示:据外媒报道,欧洲联盟的最高法院14日裁决,大豆或豆腐等植物基产品,不能再用奶或牛油等乳制品的名称销售,以避免顾客混淆。
    食品伙伴网讯  据外媒报道,欧洲联盟的最高法院14日裁决,大豆或豆腐等植物基产品,不能再用奶或牛油等乳制品的名称销售,以避免顾客混淆。
 
    据报道,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表示,乳制品名只能在行销或宣传特定动物产品时使用。
 
    欧洲法院采取行动,是由于德国竞争监管单位提出指控,不满德国企业豆腐镇(TofuTown)豆腐奶油或米制挤花奶油等植物基产品。
 
    法院发表声明称,纯以植物为基底制作而成的产品,原则上不得以奶、奶油、牛油、乳酪或酸乳等特定名称销售。
 
    法院说,尽管厂商有清楚表明植物来源,在欧盟法律之下,上述食物仍是动物产品才能使用的名称。
 
    法院并列出法院几项例外,如椰奶、可可脂与沙拉酱,但也说大豆或豆腐并非如此。
 
    对此,德国企业表示,公司广告手法符合欧盟法律,因产品标签上都有注明植物来源。然而法院表示,附注叙述或解释的用语,无法完全排除顾客混淆的可能性。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06-16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乳业 进出口 粮油
 标签: 大豆 豆腐 豆制品 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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