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脱节原因,故撤销《批准某些果汁蔬菜汁用按照规定要求使用理指南(草案)》。尽管撤销上述规定,但对于有关植物提取物用作色素添加剂审批仍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同时,如同对待其他色素添加剂一样,果汁(色素添加剂)和蔬菜汁(色素添加剂)必须保证规定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并在产品的配料表中进行标注。标注方式可以选用“合成色素”、“添加合成色素”、“添加色素”或使用更清晰的类似表示方式,如“果汁着色”或“蔬菜汁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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