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东疆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西班牙进口“半干起泡葡萄酒”进行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经检测发现该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不符合国标要求,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全部不合格货物做监督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批货物共840箱,5040瓶,共3780升。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为12.4g/L,而我国的国家标准《葡萄酒》规定干浸出物含量不得小于16g/L,该批货物不符合我国葡萄酒强制性标准,应实施销毁处理。
干浸出物是葡萄酒在一定物理条件下非挥发性物质的总和,包括游离酸及盐类、单宁、色素、果胶、低糖、矿物质等,干浸出物含量与葡萄的栽培方法、生长气候、地理条件加工工艺及贮存年限等密切相关。干浸出物是体现葡萄酒品质的重要指标,而假酒一般干浸出物含量较低。
天津检验检疫在此提醒葡萄酒进口企业,在进口葡萄酒时关注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广大国内葡萄酒消费者可以要求进口商家提供相关批次葡萄酒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来判断产品真伪。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