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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食药监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3-14 08:46 来源:苏中在线  浏览:294 原文:
核心提示:13日,扬州市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涉及无证经营、出售假酒、假药和违规添加有害物质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13日,扬州市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涉及无证经营、出售假酒、假药和违规添加有害物质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案例一

    扬州“11.25”王佳伟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扬州市公安局联合查办的“11.25”王佳伟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捣毁了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和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假酒包装生产窝点6处,抓获王佳伟等16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假酒包装20000余套、假酒4500余箱计25000瓶,涉案金额达8214.67万元。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至八十五万元不等。
 
    案例二

    扬州鱼小溪柠檬鱼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6年3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鱼小溪柠檬鱼火锅店供应的柠檬鱼火锅底料质量可疑,上述产品经检测确认含有罂粟成分。经过长达六个月的侦查,查明南京鱼小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有毒有害料包的全部事实,该公司在全国有近70余家加盟店,犯罪分子通过快递公司将有毒有害料包发往全国各地的加盟店,牟取暴利,涉案货值近200万元。
 
    2016年8月17日,专案组联合行动,捣毁位于南京市的有毒有害食品供应、生产、储存和销售窝点共4处,查获大量有毒有害食品、食品原料、加工工具及部分销售数据,抓获马万顺、马万庆等五名犯罪嫌疑人。

    案例三

    宝应“9.3”伍金华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知葛胶囊案
 
    2015年4月15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圣方牌知葛胶囊质量可疑。经确认,这一保健品声称的生产企业“郑州华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存在。后经扬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出盐酸苯乙双胍,宝应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宝应县公安局。2015年12月20日,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一举捣毁生产、销售、存储、物流等5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货值达500万元。

    案例四

    仪征新城镇业仓熟食店在食品中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案
 
    2015年11月20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仪征市新城镇业仓熟食店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时,检测出产品中添加了罂粟成分。2016年3月7日,仪征市公安局立案查处。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做出了吊销该店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案例五

    仪征“2.2”徐军会等人生产销售假药地骨降糖胶囊案
 
    2015年8月21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接辖区居民举报,称亲戚购买的地骨降糖胶囊质量可疑。经确认,上述药品为假药。2016年6月至10月,专案组开展行动,捣毁位于北京、武汉的假药生产、销售窝点及仓库7处,先后抓获徐军会、李爱姣等30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涉案成品、半成品假药地骨降糖胶囊、枸杞降糖胶囊500余盒,涉案货值近1500万元,销售范围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案例六

    宝应“3.15”活胰唐安牌降糖胶囊假药案
 
    2016年2月14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其购买的活胰唐安牌降糖胶囊质量可疑。经确认,上述药品为假药。经查,犯罪嫌疑人李爱鹏于2009年以来通过电话的形式向全国各地患者销售假药。
 
    2016年6月9日,专案组收网,一举捣毁了位于湖北省天门市、广东省广州市的生产、储存、物流中心及销售点4处窝点,抓获李爱鹏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活胰唐安牌降糖胶囊等12种假药,涉案货值金额达500多万元。

    案例七

    江都李韩强等人生产、销售乌龙养血胶囊案
 
    2015年11月5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邮购的乌龙养血胶囊质量可疑。经确认,上述药品为假药。经查,2015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韩强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多次通过网络进购“乌龙养血胶囊”,自称医生或厂家骗取受害人信任,并称搞活动促销,通过宅急送快递邮寄给受害人,以快递代收货款的方式共销售1000余盒,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左右。

    案例八

    扬州庞媛等销售假药案
 
    2016年3月,扬州市公安机关在处理一起群众纠纷时,发现庞媛涉嫌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将线索通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各类美容整形,虚假宣传,并在毫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出租屋中使用上述假药无证开展微整形手术,收取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费用。经过5个月的工作,明确假药来源为嫌疑人为胡丽辉,并赶赴山东青岛将其抓获。目前查明该案产品货值金额达40万元。
 
    案例九

    扬州8.25于会英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6年8月,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其在城郊某成人保健品店购买的伟哥双动力质量可疑,该局立即进行监督抽样,检出西地那非成分。经查,该保健品店店主多次销售各种“伟哥”类产品,并宣称其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2016年9月,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机关收网,将犯罪嫌疑人季军、于会英当场抓获,并现场查扣大量假药。现查明该案产品货值金额达80万元。

    案例十

    扬州魏超、于朋朋网络销售假药案
 
    2016年5月,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其在网上购买的Geftinat Gefitinib Tablets IP (Made in india by: NATCO PHARMA  LIMITED)质量可疑。经调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了假药认定,并将案件移迭公安机关。后经调查明确了犯罪嫌疑人魏超、于朋朋,历时近5个月,犯罪嫌疑人在重庆和山东威海市被抓获。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超、于朋朋在高额利润面前,托他人从印度携带易瑞沙、多吉美等药品回国,在互联网上加价销售,涉案货值金额达300万元。
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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