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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提醒保健品购买四大骗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3-13 09:11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 董丽娜    浏览:224 原文:
核心提示:重视养生之道的背景下,一些保健品公司使用各种非法手段欺骗消费者。昨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谨防四大骗局。
  重视养生之道的背景下,一些保健品公司使用各种非法手段欺骗消费者。昨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谨防四大骗局。
 
  骗局一:专家讲座虚假宣传
 
  一些保健品推销商以“访谈、讲座、采访”等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的专家、教授和老中医现场进行“养生”讲座,吹嘘推荐的保健品治病功效,隐瞒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使一些老年人上当受骗。
 
  六十多岁的郝先生夫妇二人一次听完保健课后,听从授课人建议,购买了三十盒保健胶囊,每盒778元,共计23340元,用以治疗颈动脉斑块。在服用20盒时,夫妇二人到医院做了体检,结果斑块没有小,更没有消失,反而更多、更大了。

  骗局二:名医义诊恐吓利诱
 
  有些推销商在社区打着“名医义诊”的旗号,雇佣所谓的名医,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义诊,“名医”们用虚高不实的检测结果来吓唬老年人,老年人信以为真,又担心身体真出现问题,因此被诱骗购买了大量无用且不知真假的保健品。许多老人平时节衣缩食,舍不得掏钱买吃买穿,甚至有病也不去医院就诊、而是不惜花重金购买保健品,将毕生的养老钱都投入进去。

  骗局三:免费送货退货无门
 
  许多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喜欢通过看电视讲座等形式买药,因为商家承诺免费送货,但由于商家夸大宣传,使老年人丧失了理智,失去鉴别能力,等发现受骗上当后,却发现已无法退货。
 
  沈阳的徐女士就是在电视的医疗保健栏目中看到了一款治疗高血压的肝肾膏,于是电话订货交1194元买了三瓶药,商家送货上门。吃了该药后,不但不降血压,反而血压迅速上升,头晕目眩,同时血糖也不断升高,身体状况急剧下降。后经药监部门鉴定此药为三无产品。联系肝肾膏经销商,只有一部400开头的电话,根本无法查找经销商。

  骗局四:低价旅游实为诱饵
 
  一些保健品推销员常常在市场、公园、小区里分发友情邀请卡,低价组织老人参加旅游景区一日游。有的还以专车接送、免费餐等诱导老年人,平日里节俭的他们大多被“免费”“低价”这样的字眼吸引参加旅游,在游玩期间推销员夸大宣传自己保健品的功效,由于有人“带头买”,当事人在从众心理之下,难免全盘相信经销商的宣传功效而当即下单购买。
 
  七十多岁的王阿姨非常喜欢泡温泉,一日,王阿姨在市场买菜时有人递给她一张宣传卡,说只要交几十元就可以泡温泉。王阿姨觉得这个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报名参加了这次活动。旅行还是很愉快的,就是在旅行的过程中有人轮番推销保健品,说这种保健品可以治疗各种老年病。好多人都买了保健品,王阿姨也没经得起诱惑,买了十盒。回家后女儿发现所谓的保健品根本没有“国食健字”批准文号,才知道上当了。

  提醒

  购买保健品时需要做到五注意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需要做到五注意:
 
  1.要注意查看标志。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查看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或者国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保健食品正面的包装有批准文号,背面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只有药品才具有治疗作用,没有批准文号的千万不要购买。
 
  2.要注意购买场所。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国家规定销售药品的单位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保健食品必须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轻信形形色色的广告、知识讲座和义诊等活动,购买前请咨询医生,这样才不会被迷惑上当。
 
  3.要注意购买渠道。消费者不要购买只能通过邮购或者送货上门等途径获得的产品,因为此类渠道往往事后很难追踪或维权。一定要购买的话,建议先电话咨询销售商,查询产品具体的批准文号,而且一定要知道实体店地址,开具单据与实体店相符,才能接受送货上门服务。
 
  4.要注意包装说明。消费者要仔细看保健产品成分说明。国家规定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不能标注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的。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宣称保健食品可以治疗某些疾病甚至代替药品,都属于虚假宣传,请消费者切莫上当受骗。
 
  5.要注意索取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日期等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日期: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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