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生产的菠萝片(规格:250克/包)抽样,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海口市食药监管局已经要求该企业召回上述产品。为做好监督召回工作,海南省食药监局将召回产品的品名、规格等信息予以公布。
召回信息表
召回食品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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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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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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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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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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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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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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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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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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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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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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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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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
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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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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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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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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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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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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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昌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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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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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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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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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759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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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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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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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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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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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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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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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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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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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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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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