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从2017年1月1日起上调了国内生产的酒精产品、酒精和啤酒的消费税。
根据调整后的税率,乙醇的消费税较2016年上调了25%,从每10公升5020苏姆调高到了6275苏姆(按市场汇率约1美元);白兰地的消费税上调了27%,调高到了5.8265万苏姆(8.7美元);伏特加和其它烈性酒精产品的消费税上调了25%,每10升成品调高到了5.4057万苏姆(8美元)。
天然葡萄酒的消费税上调了5%,调高到了6358苏姆(1美元);高度葡萄酒消费税上调了20%,调高到了10000苏姆(1.5美元);啤酒消费税上调了25%,每10升成品调高到了6416苏姆(1美元)。国产带过滤嘴和不带过滤嘴的香烟的消费税从2016年的每千支2.8794万苏姆(4.3美元)调高到3.7432万苏姆(5.6美元)。
除啤酒外,进口烟酒产品的消费税维持2016年的水平不变:葡萄酒-6美元,伏特加-7美元,白兰地-14.5美元,每千支香烟18.2美元。进口啤酒的消费税从此前的每10升1.43美元调高到3美元。从2017年起乌兹别克斯坦酒精制品的最低出厂批发价和零售价也都进行了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