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做好兽医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对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作出了新的全面重大战略部署。在这个关键的历史节点,全国各族人民正在围绕共同的目标奋勇拼搏、全力冲刺。作为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我们全体兽医工作者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牢牢把握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积极工作、努力进取,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兽医卫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对兽医卫生工作寄予的新期望;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谨记使命、主动入位,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来思考和认识做好新时期兽医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兽医卫生工作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役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扶贫开发的攻坚阶段,开展兽医卫生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从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对于夯实扶贫攻坚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的重要意义。从全国情况看,脱贫攻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啃不下农村这块“硬骨头”,就无法实现“到2020年贫困人口按照现有标准全部脱贫”的战略目标。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养殖业仍然是重要的支柱产业,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促进农民致富,发展好养殖业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但是,俗话讲“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说的就是养的再好、市场再好,一场疫病下来,不但可能让养殖场户全年无收,而且可能倾家荡产、“赔掉老本”。所以,发展养殖业,提高农村地区特别是增强贫困地区的致富“造血”能力,兽医卫生工作不能缺位,我们必须为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必须帮助养殖者降低养殖风险,必须帮助养殖者提振从业信心、稳定收益预期,形成养殖业发展与脱贫致富的良性循环。
(二)做好兽医卫生工作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今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清晰描绘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要求全社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兽医卫生工作具有特殊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属性,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工作中具有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兽医卫生工作者应自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在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等方面承担起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我们都很清楚,人畜共患病防治的关键是要加强“畜”这个源头的治理和管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工作。从我们面临的形势看,“十三五”时期乃至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是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布病、包虫病在部分牧区半牧区呈反弹趋势,个别地区人的感染率甚至超过10%。血吸虫病综合治理仍然存在地区短板,部分地区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甚至可能再次传播流行。狂犬病在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中报告死亡数长期居第一位,而犬只管理仍然是狂犬病防治的最薄弱环节。在食品安全方面,以药物残留为主的化学性风险和以致病微生物为主的生物性风险仍然是当前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在我国经济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的新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已经发生全方位、深层次的变化,已经从过去要求“吃饱”,转变为现在的“要吃好、吃的安全、吃的健康”。这些,都要求我们以更强的责任感、以更高的质量做好兽医卫生工作。
(三)做好兽医卫生工作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力抓手
“十三五”时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今年10月1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明确要在畜牧业主产省(区)率先实现现代化,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关系到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兽医卫生工作是农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在“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中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首先,应努力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在构建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兽医卫生工作跨度大,覆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畜禽屠宰一头连着养殖主体,一头连着市场消费主体,是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摆上百姓餐桌前的关键一环,也是提升产品附加值、让养殖屠宰经营主体共享全产业链价值收益的关键一环。我们一直提倡实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策略,就是要在有效控制疫病影响等自然风险和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形成养殖业屠宰业融合对接机制和一二三产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其次,应努力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在实现养殖业节本增效、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总的看,未来养殖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将越来越强,我们必须想方设法解决资源紧缺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同时要不折不扣地承担起动物产品稳定供给、安全供给的责任。在这方面,兽医卫生工作大有可为。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降低疫病风险本身就是提高养殖效率,减少疫病造成的损失本身就是保护资源、增产增收。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测算,每年动物疫病给养殖业造成的损失超过20%。大家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解决好了动物疫病防治问题,如期实现《国家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和3%以下”的目标,那么我们为养殖业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贡献将是相当可观的。另一方面,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一直是养殖业健康发展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黄浦江死猪”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害化处理问题不解决,资源环境对养殖业发展硬约束的“紧箍咒”就可能勒得更紧,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就会受到更大冲击。所以,我们要从这个角度、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问题,努力深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无害化处理产物的利用价值,加快提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形成更加成熟的兽医卫生治理体系
人们常说,十二年一个轮回。在座的很多人都应该清楚地记得,2004年,也就是十二年前,全国多地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甚至出现人感染死亡病例。一时间,全社会“谈禽色变”,我国的养禽业面临灭顶之灾。正是从那个时候起,社会各界对兽医工作的关注度开始空前提高,兽医工作开始从幕后走到了台前。面对严峻的疫情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兽医工作者无私奉献,打赢一场场大仗、硬仗,在成功阻击禽流感之后,妥善应对了亚洲I型口蹄疫疫情,高效化解了H7N9造成的社会恐慌和市场危机,逐步消除了“黄浦江死猪”事件影响、推动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出台后,我国兽医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兽医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高。通过全体兽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2012年,《中长期规划》正式出台后,国家动物疫病防治的中长期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应该说,社会各界对我们近期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但是,目前我国兽医卫生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瓶颈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包括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分段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兽医领域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政府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市场活力未能有效激发的问题;兽医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调解人事物的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规范仍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兽医卫生工作深入发展的桎梏,亟待我们推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十三五”期间,各方面制度要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取得重大进展。兽医工作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十三五”时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我们要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一手抓好重点工作落实,一手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兽医卫生治理框架,努力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体系。这里,我强调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优化兽医管理体制机制
这些年,大家都能明显感受到,当前兽医管理体制机制与兽医工作所承担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责任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是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人才队伍不强。
管理体制方面。我国现行“条块分割”的兽医管理体制已经严重制约兽医工作有效开展,内外检分设割裂了动物防疫链条的完整性,野生动物疫病防治等职能又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很难实现对动物疫病防治的统筹管理。由于管理体制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从根本上进行完善,可能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在短期内难以突破现行管理体制的情况下,我们要更加积极作为,打好“存量牌”。2013年底,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从商务部门划归农业部门,我们第一次将从养殖到屠宰的全过程都纳入了监管范围,大家一定要用好这张“新牌”,让原来手头连不上的“小牌”变成“顺子”,从而发挥更大作用。下一步,我们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坚持用创新的举措,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对内外检、野生动物疫病和兽医公共卫生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储备,积极寻找合适时机做好政策转化。二是树立大局思维,切实履行好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增强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的合力。三是推进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对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和兽医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标准,查找差距,补齐短板,确立优先发展事项。
运行机制方面。机制不畅是困扰兽医工作的老问题,主要有两个突出表现。一是防疫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具体危害大家都很清楚,我就不赘述了。希望各地抓住这次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改革的有利时机,下大力气研究解决防疫责任主体错位的问题。二是省级以下技术支撑机构和监督执法机构尚未真正形成合力。按照制度设计,技术支撑机构和监督执法机构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但是在一些地方,两个单位之间还是有些不协调,有的还“互不买账”,严重削弱了整体工作效能的发挥。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在制度设计上多做文章,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运行机制。省市县三级,要重点理顺监督执法与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关系,建立兽医卫生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协作机制;乡镇一级,要重点统筹基层监督执法力量、防疫监管力量和兽医服务力量,形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相互支持,兽医公共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人才队伍方面。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广大兽医工作者是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的主力军。我国兽医事业发展长期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这种现象在基层一线尤为突出。各地普遍反映,基层招人难,留人难,招高素质的人难,留住高素质的人才更难。这种问题的存在,与兽医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偏低、发展空间有限、工作环境不好、社会地位不高等多种因素直接相关。加强兽医人才队伍建设,没有简单方案,必须综合施策;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久久为功。我们要想方设法优化兽医人才队伍发展环境,让兽医工作者既有“里子”,又有“面子”,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兽医队伍。要加快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突出质量导向,扩大和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要区分执业兽医与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人员的执业要求,通过市场机制调动兽医人员加入执业兽医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管好和放活乡村兽医与村级防疫员队伍,让其成为基层动物服务的生力军,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向执业兽医发展。要加强兽医学历教育与兽医继续教育的有机衔接,促进兽医队伍持续提高专业水平,持续提高执业技能。
(二)切实提高兽医领域资源配置效率
大家都清楚,政府和市场是现代市场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兽医工作任务艰巨复杂,要求我们必须统筹用好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动物防疫的角度看,随着国内养殖总量的增加、养殖业集约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间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和人员交流的日益频繁,畜禽感染病原机率还将进一步增多,病原变异机率还将进一步加大,新发和外来动物疫病发生风险还将进一步增加。从食品安全保障的角度看,我国养殖场户群体庞大分散,生物安全水平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复杂,监管难度大,任务异常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从根本上转变思路,仍一厢情愿地延续传统思维,由政府“包打天下”或者仅仅拉上几个市场主体装点门面,其结果必然是:受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总量不足的限制,兽医部门在管理上和服务上出现“缺位”,既无法有效提供兽医公共服务,又会挫伤社会和市场主体参与兽医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兽医事业的发展和壮大。近几年的实践也充分证明,无论是从提高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能力出发,还是从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角度考量,都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主体的责任边界,科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以养殖经营者为主体的兽医卫生治理体系,让“有限的”政府资源,撬动“无限的”市场资源。
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有为的兽医机构”。兽医工作具有显着的外部性特征,政府必须发挥作用。前期,各地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和实践,下一步步子可以迈得再大一些。一要立足兽医行业发展实际,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念好“放管服”三字经,把该放给市场、社会的权利尽快放出去、彻底放出去,同时加强监管和服务,创造条件提供更优质、更丰富的兽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二要在严格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切实降低交易成本,激活各类促进发展的要素,推动兽药产业和屠宰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三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理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关系。综合考虑疫病流行情况、经济社会影响,结合新的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中央和地方要共同推进口蹄疫、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重点疫病的防治净化,共同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对于《中长期规划》中提出的其他动物疫病,以及主要影响特定地方或局部地区养殖业生产安全的动物疫病,地方政府应承担更多的防治责任。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效的兽医服务市场”。只有能够准确反映各种要素相对稀缺性的市场才能被称为“有效市场”。这些年我们实行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和基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在历史上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市场的调节作用,未有效体现基层兽医工作者的劳动价值,也使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内在动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期农业部和财政部对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建立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国家财政补助病种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三是将原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与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统筹使用,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地。一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质量过硬、服务到位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产品占领更多的市场。二要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将基层兽医公益性服务交由具有资质、具备能力的兽医服务组织和其他市场主体承担。支持、鼓励养殖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成立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村级防疫员资源,向中小规模养殖者提供高质量的免疫、诊疗、用药等兽医卫生服务。三要支持兽医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整合、行业自律、专业服务和权益维护,为兽医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增强新活力、拓展新空间。要从回归养殖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入手,着力激活、调动市场活力,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兽医服务体系,让“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同时发力,共同促进兽医卫生事业发展。
(三)着力构建完善的兽医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强兽医卫生法治建设,构建完善的兽医卫生法律制度体系,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我国兽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一个以《动物防疫法》为核心,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主干,以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兽医卫生工作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随着各种新的养殖、流通、屠宰方式不断涌现,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被发明并得到广泛运用,新的市场主体快速发育,现有法律法规越来越难以对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加强立法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显现。
从目前的情况看,受立法容量和国家整体立法计划的限制,短期内按管人、管事、管物的思路制定出台3个平行法存在很大难度。所以,要兼顾现实可能性和制度完整性,兼顾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兽医法》等法律的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二是着力推动《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工作、生猪屠宰行为和兽医药品、兽医生物制品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优化和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动物检疫监管的调节作用。四是健全法律法规配套标准,完善技术规程和标准体系,为规范开展兽医卫生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一下健全法律法规配套标准、完善技术规程和标准体系的重要性。衡量一个行业发展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标准和规范的完整性、科学性。标准和规范不像法律法规,出台和修订相对简便,既有一定的权威性,又能保持相对的灵活性。有了切实管用的标准和规范,就等于明确告诉所有利益相关方应该如何规范各种行为,从而实现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农业部的有关机构和各地兽医部门在这方面要多下功夫,充分利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的智力资源,加快完善兽医标准和规范体系。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
《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于前不久印发,“十三五”时期加快兽医卫生事业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中心任务是以“十三五”规划为指引,推动兽医卫生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这里,我重点强调几项工作。
(一)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物疫病防治始终是兽医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始终不能掉以轻心。大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动物疫病平稳期也是风险的积聚期。“十三五”时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知难而进、大胆创新,跟上时代前进步伐,把握工作主动权,扎实推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贯彻落实《中长期规划》取得实际成效。要坚持内防与外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兼顾当前与长远,确保规划与计划相衔接,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中长期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中长期规划》实施三年多来,各地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全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为了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6月,农业部印发了《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评估本身不是目的,评估是让我们全面掌握规划落实情况,对于下一步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有更清醒的认识。各地要按照中期评估方案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好中期评估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为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更加注重实施“治本”之策。要立足动物疫病的控制和净化,以点连线、由点及面,从“种、场、区”三个层面采取“治本”之策。大力推动实施种源正向监测净化,严格种畜禽场动物防疫管理,做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控制工作,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风险。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完善生物安全措施,建立无特定病原场(群)。加强养殖场所动物疫病风险管理,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利用金融保险杠杆,结合养殖补贴等项目和动物防疫条件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企业(生物安全隔离区)。要结合各地实际,抓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推动区域化管理在更大范围实施、向更高水平跨越。三是要有计划地控制净化重点病种。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控制16种优先防治病种。落实好《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逐步剔除和消灭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重点疫病。这里,要特别强调两个问题,第一,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很多人讲,态度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对我们兽医工作而言,准确掌握疫病发生情况是最基础性的要求。这些年,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大家都心知肚明。在这里,我再强调一次,我们不能骄傲自满,要谦虚谨慎;不能畏缩不前,要勇于担当;不能因循守旧,要改革创新;不能掩耳盗铃,要直面问题。我们强调的不是动物疫情的“零发生”,而是对没能做到“早快严小”的“零容忍”。第二,要全面理解财政支持政策调整。今年7月,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按照《通知》要求,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影响重大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消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时退出中央财政支持的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病种范围,不是说对这两种疫病不免疫了。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还是一类动物疫病,只不过是从中央层面退出国家财政支持范围,这两种病免疫不免疫,要根据当地防控实际确定,与是不是纳入国家财政支持政策是两码事。各地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严格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该采取什么控制措施就采取什么控制措施,决不允许因放松要求、疏于管理而导致这两种病的暴发流行。
(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医卫生工作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必须控制好以动物疫病为重点的生物性风险和抗生素残留为重点的化学性风险。这些都是兽医工作的职责所系。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我们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突出关键环节,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管理。一是严把养殖环节风险控制关。要以强化养殖档案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出栏补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情况。从源头控制兽药残留风险,加大对风险大、隐患高的兽药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兽药违法添加和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惩不贷。要组织开展好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综合治理,引导养殖户自觉规范兽药使用行为。二是严把动物移动监管关。要规范活畜禽跨国跨地区流通行为,组织实施好基于监督管理和动物疫病监测的产地检疫出证制度,形成调出地“准出”与调入地“准入”的有效联动,促进活畜禽的规范有序流通。三是严把屠宰环节监管关。要综合运用好日常监管、年度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手段,探索实施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范等一系列有助于有效管控兽医卫生风险的新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快构建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努力确保病死动物不流入人的食物链。
(三)推动兽药行业转型升级。推广使用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兽药,有利于管控兽药残留相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有利于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近年来,我国兽药行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假企业、假产品屡禁不止,兽药不规范使用问题仍然突出,兽药监管手段落后、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我们要按照《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农业部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持之以恒地推动兽药行业转型升级。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兽药产业结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兽药研发、兽药生产和营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兽药产业发展中的活力。提高兽药生产经营技术门槛,坚决淘汰管理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和质量安全隐患多的生产企业,有效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势头。二要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兽药创新战略,加快兽药品牌化建设步伐,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能力强、国际影响力大的兽药知名品牌。加快建设现代兽药物流体系,加强互联网兽药经营管理。支持兽药连锁经营,加强兽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兽药研发、生产和经营企业信用记录,对高质量安全风险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三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以兽药典为基础、注册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的兽药标准体系。四要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支持兽医诊断制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鼓励兽药残留高通量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兽药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能力,形成完善的兽药质量检验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
(四)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屠宰是连接动物养殖和肉品消费的重要纽带。自屠宰监管职责划转到农牧部门以来,我们不断健全屠宰行业管理体制,持续加大屠宰监管执法力度,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但是,屠宰场点“小、散、乱”并存、“代宰率”较高、屠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针对这些痼疾,我们要按照《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 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要求,优化行业发展布局、保障肉品质量安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要抓好行业布局。按照减数控量、提质升级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城乡规划、养殖规模、市场消费需求、交通运输状况和屠宰企业配送能力,制定各地区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养殖屠宰加工融合发展,促进大型屠宰企业开展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屠宰企业扩大协议自养规模。加快淘汰手工和半机械化小型屠宰场点,坚决关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屠宰企业,逐步优化屠宰产业结构。二要抓好肉品质量。积极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生产,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检测制度,下大力气抓好代宰行为、小型屠宰场点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管,切实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三要抓好行业秩序。重点从质量体系、监管能力和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能力,健全日常监管、定期巡查、统计监测、应急处理制度,提升屠宰行业管理能力、监管执法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和行业自律能力。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兽医系统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问题。近年来,兽医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当前,执法监管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特别是系统内还发生了腐败案件,甚至还出现了窝案、串案,影响十分恶劣。对此,各级兽医部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下大力气防范廉政风险,切实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兽医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着力强化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兽医队伍。一要强化法治意识。要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一法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严格管理官方兽医和协检员,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规范检疫行为和出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在净化纯洁执法队伍的建设过程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和各级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环境氛围,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构筑廉政风险防线,让全体兽医工作者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坚决不能触碰这根高压线。三要强化规矩意识。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兽医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业务过硬,更要政治过硬。要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为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事业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同志们,做好“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奋发而为,坚决把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坚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用一流的作风创造一流的业绩,努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努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