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征求意见截止2016年11月21日。
具体限量如下:
产品名称 |
最大残留限量(ppm) |
干豆种子 |
0.1(2017年3月21日作废) |
黄豆种子 |
0.1(2017年3月21日作废) |
蔬菜,豆科植物叶子,7组 |
0.2 |
蔬菜,豆科植物,6组 |
0.02 |
红薯 |
10(2019年12月31日作废) |
原文链接: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6/09/22/2016-21753/thiabendazole-pesticide-toler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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