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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出韩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重金属等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20 08:1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王攀    浏览:183 原文:
核心提示:广州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日对外通报,该局日前从韩国进口的炒锅、煎锅和汤锅等食品接触产品中检出重金属铬和蒸发残渣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该批不合格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广州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日对外通报,该局日前从韩国进口的炒锅、煎锅和汤锅等食品接触产品中检出重金属铬和蒸发残渣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该批不合格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该批原产地为韩国的食品接触产品共8900件,有8种型号。经检测,抽取样品中有6种型号产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75%,不合格内容为重金属铬和蒸发残渣超出限量值,其中30cm炒锅铬含量为0.101mg/L,超出限量值〔≤0.01mg/L(4%乙酸,煮沸0.5h,室温24h)〕10倍;24cm深汤锅蒸发残渣含量为18.3mg/L,超出限量值〔≤6mg/L(4%乙酸,煮沸0.5h,室温24h)〕3倍。
 
    锅具是家庭常用厨具之一,由于经常与食物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接触,如果其有害成分超标容易渗入食物中,过多摄入易损害肝脏,造成慢性中毒,影响生长发育,严重的还会导致肾功能衰竭甚至癌变。通告表示,我国对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和重金属含量有严格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一向重视食品接触产品等进口消费品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市场,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通告提醒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质量安全,详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国外供货商严格依照我国标准供货,避免货物报检后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我国标准而退运、销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日期: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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