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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50家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 将试点量化分级评价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8-23 10:36 来源:云南网 作者: 李婧    浏览:222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昆明市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全市17个县(市)区的250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为试点,启动了量化分级评价工作。
  将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分为A、B、C、三个档级,得分85至100的为A级,得分75至84的为B级,得分75分以下为C级。
 
  近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昆明市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全市17个县(市)区的250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为试点,启动了量化分级评价工作。
 
  《办法》共分六章27条,分为“分级方法、评价体系、评价实施、管理”等内容,《办法》将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分为A、B、C、三个档级,规定每年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每个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评价,根据年度评价分数确定企业的档级,满分为100分,得分85至100的为A级,得分75至84的为B级,得分75分以下为C级。评价体系由6个指标组成:产品监督抽查(P1),企业违法行为查处(P2),日常监督检查(P3),举报投诉(P4),质量安全事故(P5),风险监测(P6),每个评价指标又分别设定了不同的综合评价分值权重:P1为0.2;P2为0.2;P3为0.2; P4为0.1,P5为0.2,P6为0.1,同时规定了每个评价指标的具体评分标准。
 
  昆明市局通过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的试点工作,旨在运用风险分级管理原理,设计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评估体系,探索从科学、客观、公正的角度对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做出全面系统的综合评价的方法,以量化的数据准确反映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程度,方便行政监管部门据此对企业进行分级,并按照评价等级对企业进行有重点的监督管理。
日期:20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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