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群众野生菌中毒防范意识,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如下。
充分认识野生菌中毒的严重性
采食野生菌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稍有不慎就会危害生命健康。野生菌中毒尚无治疗的特效药,治疗起来非常困难,死亡率非常高。
预防野生菌中毒“三不要”
不要随意采、不要随意买、不要随意吃不熟悉的野生菌!
不要随意采、不要随意买、不要随意吃不熟悉的野生菌!
不要随意采、不要随意买、不要随意吃不熟悉的野生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广大人民群众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野生菌中毒预防能力,不自行采摘、食用自己没吃过、不熟悉、颜色鲜艳和形状怪异或对是否有毒把握不大的野生菌。
●食用野生菌请牢记三个基本原则:没有吃过的不要吃,不认识的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不要吃。
●不吃形态过于幼小,形态无法准确识别的野生菌。
●不采食“头上戴帽,腰间系裙,脚上穿鞋”“菌盖上有疣突物”“有浓稠分泌物且呈赤褐色”的野生菌。
●炒熟煮透后再吃,不食用凉拌野生菌。但有些剧毒菌种毒素高温依然不能破坏,所以不要误食最重要!
●最好不要吃杂菌,杂菌不易识别,如果同时误食几种毒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医疗救治也更困难。
●吃菌不喝酒,喝酒不吃菌。食菌不宜喝酒,饮酒可能促进或加速某些毒素吸收,引起或加重中毒。
●不要轻易相信“民间方法”去分辨菌子是否有毒,“民间方法”判断菌子是否有毒的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预防野生菌中毒“两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力度。
●落实主体责任:农贸市场不让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预防野生菌中毒“一及时”
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医。食用野生菌10分钟后至72小时内,若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时,应立即就近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服用大量温开水或淡盐水后,用催吐方法尽快排出体内尚未吸收的残菌,防止病情加重。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以便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