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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检验检疫局监督销毁一批进口食品容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7-19 13:59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 魏盼生    浏览:173 原文:
核心提示:一批进口塑料碗的涂层材料为聚氨酯,且无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汕头检验检疫局销毁了该批进口食品容器。汕头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前应认真学习国内法律法规标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 通讯员张洪亮)一批进口塑料碗的涂层材料为聚氨酯,且无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汕头检验检疫局销毁了该批进口食品容器。汕头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前应认真学习国内法律法规标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近期,汕头检验检疫局派员对一批进口塑料碗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塑料碗标签标示直接接触食品的涂层材料为聚氨酯。因我国尚未出台聚氨酯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且进口商无法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其安全性无法评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汕头检验检疫局依照有关要求发出销毁处理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实施监督销毁处理。
 
  为规范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材料检验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4月10日发布并实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检验监督管理。如果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属于新品种的,应按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日期: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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