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欧盟发布2016年第三季度加强官方控制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6-29 09:57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291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6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发布(EU)2016/1024号委员会执行法规,修订了(EC)No 669/2009法规的附件I,调整了2016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2016年6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发布(EU)2016/1024号委员会执行法规,修订了(EC)No 669/2009法规的附件I,调整了2016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该清单每三个月调整一次,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调整不涉及中国产品,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以下2种:

饲料或食品
原产地
有害物质
抽检频率(%)
中国甘蓝(其它食用甘蓝、芥蓝)
中国
农药残留
50
茶叶(不管是否添加香料)
中国
农药残留(包括氟乐灵)
10

  本法规自发布后第3天起生效,并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6.168.01.0001.01.ENG&toc=OJ:L:2016:168:TOC

日期:2016-06-29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畜禽肉品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饲料 食品 动物 法规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