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关于韩国《转基因食品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案)行政预告(2016.4.21~6.20),多数人持反对意见,对此,6月24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就该告示案追加了以下修改内容,意见征集时间延长至7月20日。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扩大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对象及字号。
1)标示对象:最终产品中有转基因DNA或转基因蛋白质残留的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剂;
2)标示字体由10磅扩大至12磅。
b.明确规定了GMO标示豁免事项。对于油脂、糖类等经高度提炼过程等“难以检测”转基因的食品,其转基因标识可以豁免。
c.营养成分等差异GMO标示。新制定营养成分等存在明显差异的转基因农产品的标示事项及详细标示标准。
d.新制定“非转基因食品”、“无转基因食品”标识、广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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