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如下:新定义将过时的、基于过程的“使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定义替换为基于结果的“转基因食品”定义,用以更加便利明确转基因食品。新定义基于在生物体或细胞中引入“新型DNA”,自然发生或来自传统育种发生的遗传变化不会被认定为转基因。使用新技术(如基因编辑)生产的食品,如果遗传变化没有引入新的DNA,也不会被归类为转基因食品。新定义将保持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护,同时确保监管监督与风险相对应并支持安全创新。
该批准现在转交给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部长,将在60天内时间考虑FSANZ的决定。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proposals/p1055-definitions-for-gene-technology-and-new-breeding-techniques ;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media/media-statement-fsanz-approval-updated-definitions-genetically-modified-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