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三十日)公布,一个金鼓鱼样本验出含微量孔雀石绿。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上星期在一个金鼓鱼样本验出孔雀石绿后,随即在市面加强抽取样本检测,并发现一个在大埔大埔墟街市地下F16号档抽取的金鼓鱼样本含微量孔雀石绿,含量为十亿分之十。」
发言人说:「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鱼类疾病。主要的农业经济体系,例如内地、欧盟、加拿大和美国均禁止向食用鱼使用这种化学物质。根据《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绿。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已采取跟进行动,包括知会涉事零售商上述违规情况及指令其停止出售有关批次产品。该零售商表示,涉事产品已没有存货。中心亦已联络有关産品的供应商,并指令其停止出售有关产品。中心会追查问题食物的来源和分销情况。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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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