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美国农业部发布进口鲶鱼及其产品强制检验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03 11:37 来源:商务部  浏览:260 原文:
核心提示: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11月25日发布了“鲶鱼及其产品强制检验”法规,并将在公布后90天开始执行。对于计划继续向美国出口鲶鱼及其制品的国家,在过渡期内,需要向美方提交出口加工企业的名单(包括名称和编号),同时需要向美方提交当地对鲶鱼养殖、加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以确保产品符合美国联邦法典关于水产品的法规要求(21-CFR-123)。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11月25日发布了“鲶鱼及其产品强制检验”法规,并将在公布后90天开始执行。对于计划继续向美国出口鲶鱼及其制品的国家,在过渡期内,需要向美方提交出口加工企业的名单(包括名称和编号),同时需要向美方提交当地对鲶鱼养殖、加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以确保产品符合美国联邦法典关于水产品的法规要求(21-CFR-123)。过渡期指从此规定公布后90天开始的18个月。过渡期之后,出口国家需要向美方提供材料,证明其鲶鱼及其产品的查验体系与美方的等效性。
日期:2015-12-03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