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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跟进日本违规进口新鲜萝卜和椰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1-07 10:55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浏览:164 原文:
核心提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六日)公布,一批由日本进口的新鲜蔬果混有来自禁止入口县份的萝卜和椰菜,所有违规进口货品已被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六日)公布,一批由日本进口的新鲜蔬果混有来自禁止入口县份的萝卜和椰菜,所有违规进口货品已被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发现一进口商从日本石川县和长野县进口的一批共六百五十二箱新鲜蔬果,内含九十箱萝卜来自千叶县和四十箱椰菜来自茨城县,而非来自上述两个县份。中心随即将所有储存在该进口商仓库的违规进口产品封存,有关产品并无流出市面。中心亦已抽取有关产品的样本进行辐射水平测试,结果满意。」
 
    自二○一一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食环署署长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78B条例发出《命令》,禁止最受影响的五个县(包括福岛、茨城、枥木、千叶及群马)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类饮品及奶粉进口香港。来自上述五个县的所有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冻或冷藏水产品,在进口香港前,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则禁止输入本港。
 
    发言人说:「上述《命令》仍然生效,业界必须严格遵从有关《命令》,切勿从上述日本五县进口受限制的鲜活食品。任何人违反《命令》的任何条款,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发言人提醒进口商应仔细检查从日本进口的鲜活食品,避免货品混有禁止输入的产品。
 
    中心已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并会继续密切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完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日期: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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