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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强制性食品召回行业指南草案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5-07 16: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304  原文:
核心提示: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5月6日美国FDA在联邦公报上刊登公告,就强制性食品召回行业指南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60天。

    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5月6日美国FDA在联邦公报上刊登公告,就强制性食品召回行业指南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60天。

    在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的框架下,如果按照美国《联邦食品、药品于化妆品法令》的要求,美国FDA认为食品存在受污染或者标识违规的可能,那么可以要求食品责任单位对食品实施召回。

    2015年2月份,美国FDA向国会报告称,已经两次使用最新召回权利。在这两起事件中,美国FDA向食品责任单位发布了警告信,警示他们如果不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并发起召回,那么FDA有可能强制其停止销售,并向其他单位发布通告。

    本次指南草案以问答的形式列出了美国FDA是如何使用这种强制性召回权利的,这些问答包括:

    美国FDA强制性食品召回权利涵盖哪些食品?

    强制性召回的标准是什么?

    FDA在实施强制性召回时应该遵循的程序有哪些?

    原文链接:<http://www.fda.gov/Food/NewsEvents/ConstituentUpdates/ucm445436.htm>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5-05-07
 
 地区: 国外 美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FDA 食品召回 征求意见 食品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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