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福建:预防春季食物中毒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拨12331举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3-26 14:35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陈聪文    浏览:160 原文:
核心提示:随着春季来临,气温升高、湿度加大,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将进入高发期、多发期。近期,省内部分地区也发现了食用外送套餐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特发布预警公告。

    福州新闻网3月26日讯(记者 陈聪文)随着春季来临,气温升高、湿度加大,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将进入高发期、多发期。近期,省内部分地区也发现了食用外送套餐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特发布预警公告。

    公告要求各地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非法经营餐饮单位的查处力度。同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食物中毒的常见类型、重点地区和场所,制订针对性的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各类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按照“五专”要求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尤其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意识,谨慎加工制售四季豆、凉菜等高风险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不在无证饭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进食后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消费票据及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

日期:2015-03-26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