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既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期。为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对做好“两节”期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加强对节令性的热销食品和和民俗特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和学校、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农家乐、承办“年夜饭”的宾馆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将发现的问题核查处置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切实提高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零报告制度。对值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