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靖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抓好清明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成立工作检查组。该局成立5个工作小组进行为期15天(3月20日-4月5日)的地毯式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餐饮业加工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落实溯源制度,检查餐饮业单位的肉、食用油、大米、盐、调味品和蔬菜等的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该局要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及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整改书,责令限时整改,对逾期不按卫生监督意见书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做好责任落实,形成社会共治。结合时令饮食特点,县食品安全办印发了《防止清明节期间聚餐食物中毒预警公告》,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引导作用,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张贴本公告,履行法律规定的食品管理责任,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借助县电视台的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该局抓住社会公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需求逐步受到各级电视台重视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这一良好的宣传平台,通过靖西电视台将清明节期间聚餐注意事项的安全科普知识定期定时播放15天,让群众对清明节餐饮安全知识有了更多、更深入的了解,广大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四是做好值班安排,保持通讯畅通。 该局要求清明节期间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安排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 ,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及时妥善处理好举报投诉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反应迅速,处置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