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肉及肉制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温州市局做了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肉制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2014年7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肉制品案件54件,其中查处经营假冒肉类食品案件4件,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食品案件13件,经营无合法进口证明肉类食品1件,其他肉质品案件36件。涉案金额21.6216万元,罚没款金额100.523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
各地针对辖区内的冷库、肉制品企业以及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的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及涉及清真食品的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查处情况数据的报送。下一步,将继续保持本次行动所营造的高压态势,定期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无合法来源肉及肉制品以及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肉及肉制品,严肃查处肉及肉制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牛羊肉,冒用地理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肉品检验或经肉品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