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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从超市买回不老林糖里有虫 消费者受“欺诈”可十倍索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8-14 16:05 来源:吉和网 作者: 李秋实    浏览:310 原文:
核心提示:8月9日,长春市民李先生和兰女士夫妻俩来到了柳影路附近的一家众仁生鲜超市,他们购买了0.42kg总价值15.1元的不老林糖。然而李先生刚走出超市拿出糖后竟然发现里面有虫子。对于有虫子的糖,超市当即联系了供货商,同时将剩余的糖下架。
    众仁生鲜超市:因为两种糖价格一样,刷码时图方便刷出“九喜林”,有虫子联系供货商
 
    超市供货商:只能按糖价格三倍赔偿,最多赔偿50元,为啥有虫问厂家
 
    不老林厂家:按价格十倍进行赔偿,会调查问题糖来源,处罚责任方,给消费者满意答复
 
    8月9日,长春市民李先生和兰女士夫妻俩来到了柳影路附近的一家众仁生鲜超市,他们购买了0.42kg总价值15.1元的不老林糖。然而李先生刚走出超市拿出糖后竟然发现里面有虫子。对于有虫子的糖,超市当即联系了供货商,同时将剩余的糖下架。
 
    而供货商表示对于李先生他们最多只能进行50元的赔偿。沈阳不老林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接到长春地区不老林糖出现虫子的消息,不老林公司负责长春片区的刘经理核实了这些有虫子的糖确定是不老林品牌,所以他们会对李先生夫妻按照买糖原价的十倍进行赔偿。
 
    剥开糖正想吃发现有虫
 
    长春市民李先生和兰女士家住在柳影路附近。8月9日中午,夫妻俩和孩子一起到柳影路附近的一家众仁生鲜超市购买了重量为0.42kg总价值15.1元的不老林糖。“‘不老林’这个牌子的糖我吃了很多年,它是沈阳的特产特别好吃,所以我经常买。”李先生说,然而就在他与家人走出超市的时候,他拿出一块糖剥开糖纸准备吃,可是让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我当时看到糖里竟然有一条白色的虫子,而且还是活的,在糖里面爬来爬去十分恶心。随后我又剥开另外几块糖,里面竟然也有虫子。”李先生气愤地说。
 
    超市:糖里有虫找供货商
 
    8月12日下午,李先生夫妻带着9日购买的不老林糖以及超市的购物小票来到了本报,记者看到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装着很多包着不老林糖纸的糖果,记者随机拿起几块糖剥开了糖纸发现,糖内果然有白色的小虫子,有的糖里甚至还有几条,最长的能达到1厘米。随后记者发现,虽然李先生购买的糖是不老林,但超市购物小票上打印的却是“九喜林”。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发现糖里有虫子之后便返回了超市,希望超市给个说法。“当时超市的售货员说这个问题他们不能解决,得找供货商,随后他就拨通了供货商的电话,当时对方表示能给我们糖总价的三倍。”李先生说。
 
    面对“不老林”的糖却印着“九喜林”购物小票的情况,超市的李经理告诉记者,这是因为“九喜林”和“不老林”是同等价位的糖,所以扫码时就用同一个码,这样会很方便。
 
    “我们已经联系厂家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同时这批有问题的糖已经下架不卖了。”李经理说。
 
    供货商:问题糖已经下架
 
    12日记者联系到了给众仁生鲜超市供不老林糖的供货商,对于李先生夫妻购买了有虫子的不老林糖,供货商表示他们只能以糖总价的三倍进行赔偿,最多也只能赔偿50元。而对于糖里有虫子的原因,对方表示并不知道,需要问厂家。
 
    “他们夫妻买的这批糖现在都已经下架了,都存在问题。对于赔偿我们最多就赔50元。如果消费者还不满意,那就可以走别的程序去索赔,我们就不管了。”供货商说。
 
    厂家:有虫糖确实是不老林
 
    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沈阳不老林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收到长春不老林糖出现虫子的信息。“我们的糖都是有保质期的,一般是一年。每次从出厂到供货超市最多也就用半个月的时间,所以不能出问题。”工作人员说。接着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在长春地区的片区经理刘先生,随后刘经理也来到了本报,他拿起李先生购买的糖果仔细进行了检查,最终确认这的确是不老林品牌的糖果,并非假冒。
 
    糖有虫或为储存不当所致
 
    刘经理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遇到不老林糖出现虫子的情况,而出现虫子的原因可能是糖过期或者夏季储存不当而造成的。“由于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批糖的生产日期,所以无法确定生虫子的真正原因。但是这件事我们一定会负责,首先我代表厂家愿意以李先生夫妻购买糖款的十倍价格进行赔付,同时我们也会认真调查此事,会调查到底这批生虫子的糖是哪里供应的,如果真是我们的经销商供应的,我们会对他们进行处罚,严重的还会取消经销资格。而且对于不老林糖的购物小票是‘九喜林’的问题我们也会找超市进行核实,一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刘经理说。
 
    对于超市供货商的说法,刘经理表示他并不认识此人。“我们在长春的主要经销商一共有四大家,然后他们会再往下分很多小的商超,所以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不过我会好好调查,不能让‘不老林’这个品牌受到伤害。”刘经理说。
 
    记者 李秋实
 
    消协提醒

    消费者受“欺诈” 可十倍索赔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刘亚军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若确认受到“欺诈”,是可以向厂商索要原价十倍的赔偿。对于李先生夫妻的事情,他认为超市、供货商也都存在问题。
 
    “购买的物品是‘不老林’糖,可是购物小票上印的是‘九喜林’,这样做本身也存在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时一定要到正规商业场所消费,同时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及时维权。”刘亚军说。
日期:2014-08-14
 
 地区: 中国 吉林 长春市
 标签: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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