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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6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7-03 16:12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959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对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体牛没有接受过向颅腔中注射压缩空气和气体或脊髓刺毁)的禁令,农业部、质检总局2001年143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的规定同时废止。进口的牛血液制品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4年第67号
 
  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对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体牛没有接受过向颅腔中注射压缩空气和气体或脊髓刺毁)的禁令,农业部、质检总局2001年143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的规定同时废止。进口的牛血液制品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4年6月25日
日期: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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