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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男作坊每天产2000斤毒豆芽 销往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7-02 15:1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陈锟    浏览:250 原文:
核心提示:为了使生产的豆芽茎加长、有光泽、易于存放。福清的孙某竟将增白王、001粉、109药剂等添加剂添加到浸泡豆芽的液体中,并销往附近市场。被群众举报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孙某依法提起公诉。
     为了使生产的豆芽茎加长、有光泽、易于存放。福清的孙某竟将增白王、001粉、109药剂等添加剂添加到浸泡豆芽的液体中,并销往附近市场。被群众举报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孙某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从检方了解到,2011年年底,孙某租赁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一民房作为豆芽生产作坊,开始生产绿豆芽、黄豆芽,并将生产好的豆芽销往市场供他人食用。2012年年底,孙某离开福清市。2013年8月前后,孙某返回福清市继续生产绿豆芽、黄豆芽,为了使生产的豆芽茎加长、有光泽、易于存放,孙某将增白王、001粉、109药剂等添加剂添加到浸泡豆芽的液体中。
 
    随后,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该豆芽生产窝点,查扣到增白王、001粉、109药剂等添加剂及绿豆芽、黄豆芽成品、半成品等。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检测,送检的109药剂、浸泡绿豆的液体及绿豆芽初成品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成分。根据2011年11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发布的《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被告人孙某所使用的添加剂属于停产禁用的添加剂,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经查明,该豆芽生产窝点每天约生产豆芽2000斤,主要销往附近的蔬菜市场。
 
    孙某为牟取利益,明知该添加剂不能用于生产豆芽,仍在豆芽制作过程中大量掺入,其所生产的毒豆芽流入市场,给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目前已经被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日期:2014-07-02
 
 行业: 添加剂配料 果蔬
 标签: 豆芽 添加剂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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